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颱風造成損失 房屋稅及地價稅可減免

買購不動產新聞台 – 2013年8月29日 下午4:36

MyGoNews廖賢龍/台北報導】因應康芮颱風肆虐,如有民眾的房屋或土地遭受淹水、毀損或山崩流失等災害損失,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,將依各區公所、各地政事務所、消防局等機關通報及蒐集新聞、媒體報導等相關資料,主動勘查辦理房屋稅及地價稅減免。

稅務局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,除稅務局主動辦理減免外,納稅人也可以自行檢附房屋受災照片等相關證明文件,於災害發生之日起30內向房屋所在地所轄分局提出申請;申請減免地價稅者,得於災害發生後3個月內向土地所在地所轄分局提出申請或利用稅務局網站線上申辦。

稅務局進一步說明,凡房屋遭受水災,淹水達50公分以上且有居住事實,以實際淹水日為準,每30日停徵1個月房屋稅,不足30日者30日計。此外,房屋因遭災害侵襲受損,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3成以上不及5成者,房屋稅減半徵收;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5成以上,必須修復始能使用者,免徵房屋稅。

另外,土地因山崩、地陷、流失、沙壓等環境限制及技術上無法使用時,地價稅全免;房屋判定全倒或不堪使用,經核定房屋稅全免者,房屋基地的地價稅亦同步准予免徵。

新聞來源 [ 買購不動產新聞台 http://mygonews.com/ ]

資料來源: http://tw.house.yahoo.com/news/颱風造成損失-房屋稅及地價稅可減免-083650019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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